电子商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对于商家来说,采用网络营销的方式,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减少存货,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用户的服务效率,降低营销费用,提高企业知名度,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力;对于消费者来说,节约了购物时间,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价格上可以享受更多选择的自由和优惠,获得一站式服务。相对于传统企业而言,电子商务具有时间优势、空间优势、速度优势、成本优势、个性化优势。电子商务应该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但是,前提条件是交易双方都必须保持诚信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比,与诚信的关系更加密切,没有了诚信,电子商务就无从谈起因此有人说诚信是电子商务的咽喉也并不为过。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将难以为继。
在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与传统商务模式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商务活动各方的信息沟通方式。传统商务模式的信息沟通是面对面的或可感知的,如声音、文件等,而电子商务的信息沟通是无须见面和不可感知的,仅为电子信息,导致了严重的
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可感知的信息沟通方式降低了从事商务活动各方对履约能力信任的预期,也为各方提供了可能发生违约的客观环境和条件。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在客观上加大了交易各方的安全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虚假交易、假冒行为、网上盗窃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屡屡发生,使得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望而却步,对于“良莽不齐”的中小企业尤为如此。诚信缺失引发的风险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尽管有许多问题,电子商务在营销中的应用仍然是速度惊人,而且渗透到众多产品营销中。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在增长最快的服务类投诉中,互联网服务位居第一,投诉仍以网络安全和网上购物为主。网上购物往往通过网上银行付款,而一不留神就会被无孔不入的网上陷阱偷去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导致账户内财产的损失。此外,网上购物中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不符引起的消费纠纷更多。目前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诚信缺失引发的风险问题具体表现主要有:虚假信息泛滥、交易违约频发、支付问题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同时也出台了电子商务管理的法律条例,使这一新兴的模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但其中的问题更需要行业和个人的自律。